《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及给老年朋友的一封信
1月28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官网发布《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指出,本次疫情的危重症人群中老年人居多,要充分认识疫情在老年群体中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,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《通知》要求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发热老年患者要立即转诊到定点医院就医。老年康复、护理等机构应当做好在院老年患者的防护措施,尽量减少院内感染,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,做好发热老年患者的筛查、发现、登记、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。一旦发生疑似肺炎疫情,立即转诊到定点医院,要对集中收住老年人的各类养老机构制定疫情防控的具体办法。同时,老年互助幸福院暂停服务,妥善劝导老年人返回家庭居住。此外,高度重视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。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,养老机构内应当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,具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,设置隔离观察室,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。必要时对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做好防护准备,工作期间严格做好消毒防范工作。
《通知》强调,要通过媒体网络以及上门等多种方式,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,指导老年人及其家人科学认识和预防疾病。尽量减少外出,如果确需外出,务必做好个人防护。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独居、空巢、留守、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信息,关注健康状况,做好健康管理。春节期间,农民工大批返乡,农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,农村留守老年人被感染机率增大,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村医的作用,重点做好留守老年人的疫情防控工作。同时,要尽可能避免老年人聚集和集体活动,做好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为老服务场所的消毒及空气净化,注意调配针对老年人的医护力量和防护物资。
《通知》提出,加强对老年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,落实联防联控,密切协作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落实属地责任,统筹安排好防控物资和资金支持,保障辖区内养老机构的防控物资供应,并广泛动员涉老社会组织、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,帮助高龄、行动不便等有困难的老年人做好个人防护,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。
同时,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日发布了《给老年朋友的一封信》
TO You
LETTER
全国的老年朋友们: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,我们向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真挚的祝福! 近期,全国多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。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正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。现在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,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特提出以下倡议:
最后,衷心感谢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相信在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,全国人民万众一心、众志成城,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!
祝老年朋友们健康平安!
信息来源:中国老龄、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微信号